尊敬的来信人:您好!
经查,该户房屋在2015年弋江酒厂周边地块征收范围内,被征收房屋面积26.67㎡,安置在金域蓝湾14-1-1703室64.01㎡,协议结算该户需支付201103.6元。该户户籍地址在镜湖区,且在镜湖区融汇锦江小区有房。
弋江酒厂周边地块执行《芜湖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助奖励等标准暂行规定》芜政办[2013]4号文。该文件第七条住房保障规定:“被征收房屋是被征收人家庭在本市唯一住房,选择产权调换房屋面积按在人均20平方米以内的部分,无力购买的也可以实行承租。”该户因不符合上述规定,因此不能承租。
我办工作人员2020年8月7日上午已与致电人联系,告知相关情况。
联系单位:365bet官方博客_365app下载安装官方免费下载_注册送365房屋征收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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